一、植物產地檢疫
辦理程序:1、填寫產地檢疫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2、檢疫員對產地植物進行實地查驗、取樣;對調運檢疫進行審查、取樣;
3、檢疫合格后出具產地檢疫合格證書。
申請條件:1、在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執行產地檢疫;
2、無國家和省規定植物檢疫對象。
申報材料:1、產地檢疫報檢申請書;
2、購銷合同或發票、種子(苗)基地證明。
法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二、植物調運檢疫
辦理程序:1、填寫調運檢疫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2、檢疫員對調運植物實地檢疫;
3、檢疫合格后出具植物檢疫證書。
申請條件:1、對植物存放地進行現場檢疫;
2、無國家和省規定植物檢疫對象。
申報材料:1、調運檢疫報檢申請書;
2、需調運省市縣林業系統提供的植物檢疫要求書。
法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
辦理時限:即辦
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三、森林植物檢疫要求書
辦理程序:填寫申請報告——審核辦理
申請條件:無國家和省級部門規定的植物檢疫對象
申報材料:調入單位或個人的身份證及電話。
法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
辦理時限:即辦
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四、木材運輸證
辦理程序:受理——審查——發證
申請條件:具有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經營者
申報材料:1、木材檢疫證明;
2、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副本。
法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辦理時限:即辦
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五、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辦理程序:受理---審核---現場勘驗---決定---發證
申請條件:(1)具有繁殖種子的隔離和培育條件;
(2)具有無檢疫性病蟲害的種子生產地點;
(3)具有與種子生產相適應的資金、生產檢驗設施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具有能夠正確生產、經營種子、檢驗種子的質量、掌握種子儲藏、保管技術的人員。
(5)具有與經營種子的種類、數量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及加工、包裝、保管設施和檢驗儀器設備。
申報材料:1、單位負責人簽署的《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生產基地的基本情況介紹;
3、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法定依據:《種子法》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辦理地點: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東南側利通區林業局窗口
咨詢服務電話:0953—203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