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利通區2022年第二批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索引號 | 640302001/2022-00667 | 文號 | 吳利政辦發〔2022〕74號 | 生成日期 | 202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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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類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利通區政府辦公室 | 責任部門 | 利通區鄉村振興局 |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
????《利通區2022年第二批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方案》經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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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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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利通區2022年第二批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
資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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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精神,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寧財(農)發〔2021〕268號)相關規定,現結合利通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資金使用方向
一是支持脫貧戶、監測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產業發展。二是落實穩崗就業政策,實施務工就業補貼。三是落實教育保障政策,實施雨露計劃。
二、資金使用總量
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2022年第二批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寧財農指標〔2022〕322號)精神,下達我區2022年第二批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1000萬元。
三、資金使用計劃
(一)相關扶持政策(990萬元)
1.落實產業扶持政策。繼續落實利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利通區關于加快推進產業扶貧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吳利政辦發〔2018〕80號)文件精神,鼓勵脫貧群眾宜種則種、宜養則養、宜工則工,對脫貧戶和監測戶發展養殖業、種植經果林、拱棚瓜菜給予一定的補助,進一步激發其內生動力,增加家庭收入。
具體補助標準為:一是種植經果林2畝以上,每畝一次性補助1000元,最高補助5畝。二是種植大小拱棚瓜菜(含露地蔬菜)2畝以上,每畝一次性補助500元,最高補助10畝。三是養殖育肥牛(含奶牛)3頭以上,每頭牛一次性補助1000元,最高補助5頭牛;養殖育肥羊(含奶山羊)10只以上,每只一次性補助100元,最高補助50只。四是養殖能繁母豬2頭以上,每頭一次性補助1000元,最高補助5頭。五是家禽養殖(含特禽養殖)100只以上,每只一次性補助25元,最高補助200只。以上產業補助戶均累計不超過5000元。(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實施單位:各鄉鎮,配合單位:區財政局、人社局;完成時限:8月31日前)
2.落實務工補貼政策。對外出務工或在就業幫扶車間穩定務工的脫貧戶和監測戶給予一定的補貼,鼓勵其走出家門,務工就業。
具體補貼標準為:凡是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已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能提供工資(收入)證明材料,收入達到15000元的,可享受3000元/人的務工補貼;若在就業幫扶車間務工持續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享受300元/月穩崗補貼,不受補貼額度限制。(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實施單位:各鄉鎮,配合單位:區財政局、人社局;完成時限:8月31日前)
3.落實教育扶持政策。實施“雨露計劃”項目,對2021—2022學年接受中、高職教育的脫貧戶學生進行補助,預計發放“春季雨露計劃”233人34.95萬元,“秋季雨露計劃”267人40.05萬元。(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實施單位:各鄉鎮,配合單位:區教育局;完成時限:9月30日前)
(二)項目管理經費(10萬元)
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第四章第十三條“縣級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不超過1%的比例從銜接資金中據實列支項目管理費,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安排解決”規定,提取2022年第二批自治區財政銜接資金1000萬元的1%,即10萬元,用于支付扁擔溝鎮移民養殖園區前期管理經費。(實施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完成時限:7月31日前)
四、資金使用要求
(一)精準有效使用資金。嚴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要求,精準瞄準脫貧村、脫貧戶和監測戶,重點支持脫貧戶、監測戶發展產業和穩定務工,各類補助資金不足部分由區財政籌措解決。
(二)加快資金支出進度。認真貫徹落實好中央和自治區關于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相關文件精神,堅持目標導向,提高資金安排使用的規模效應。加快項目實施力度,及時撥付、支付項目資金,確保9月底、10月底銜接資金的支付進度。
(三)嚴格銜接資金監管。要認真落實“三級公開三級公示”制度,在相關領域公開公示資金來源、用途及兌付情況。有效發揮審計、財政的監督作用,確保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用在關鍵、用在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