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利通區河湖長制辦公室 關于調整區級河湖長及牽頭部門的通知
索引號 | 640302015/2019-00003 | 文號 | 吳利河湖長辦發〔2019〕10號 | 生成日期 | 2019-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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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類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利通區水務局 | 責任部門 |
吳忠市利通區河湖長制辦公室
關于調整區級河湖長及牽頭部門的通知
區河湖長制各成員單位:
由于機構改革,部門職能調整和人員變動,根據利通區河湖長制工作推進需要,對區級河湖長及牽頭部門進行了調整,經吳忠市利通區總河湖長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現通知如下:
一、區級河湖長及牽頭部門調整情況
(一)利通區9條區級溝道
1.黃河(利通區段)
區級河長:周 濤 區委書記 總河湖長
部門河長:楊漢清 水務局局長
牽頭部門:水務局
2.苦水河(利通區段)
區級河長:李玉山 區政府區長 副總河湖長
部門河長:盧耀伏 農業農村局局長
牽頭部門:農業農村局
3.清水溝
區級河長:區委副書記 副總河湖長
部門河長:邵天平 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局長
牽頭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
4.雙吉溝(利通區段)
區級河長:趙彥林 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部門河長:馬鐵斌 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局長
牽頭部門: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5.扁擔溝(利通區段)
區級河長:金淼 區政府副區長
部門河長:田升 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牽頭部門:發展和改革局
6.黃羊溝(利通區段)
區級河長:馬長軍 區政府副區長
部門河長:張慶華 自然資源局局長
牽頭部門:自然資源局
7.清寧河
區級河長:楊有凱 區政府副區長 河湖長辦主任
部門河長:馬利克 應急管理局局長
牽頭部門:應急管理局
8.拱碑溝
區級河長:楊有凱 區政府副區長 河湖長辦主任
部門河長:焦志敏 衛生健康局局長
牽頭部門:衛生健康局
9.南干溝(利通區段)
區級河長:趙麗亭 區政府副區長
部門河長:市生態環境局利通分局局長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利通分局
(二)利通區2條區級湖泊
10.樹木園濕地
區級湖長:區委副書記 副總河湖長
部門湖長:王占軍 綜合執法局局長
牽頭部門:綜合執法局
11.玉帶湖濕地
區級湖長:趙彥林 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部門湖長:馬學海 財政局局長
牽頭部門:財政局
二、職能要求
(一)各級河湖長要盡快進入角色,負責指導、協調轄區內河湖溝道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督導下級河湖長和有關責任單位履行職責,協調解決實際問題。
(二)根據河湖長巡查制度。區級河湖長和部門河湖長利用河長通的巡河功能每月至少完成一次有效巡河任務,部門河湖長要做到提醒和配合區級河湖長主動完成巡河職責,并及時解決巡河中發現的問題。
(三)牽頭部門及時更新完善本部門人員信息,更新公示牌信息,開展河湖溝道生態環境治理宣傳,調整一河(湖)一策方案并實施,負責區級河湖長及本部門的工作總結、匯報材料、巡河日志、清四亂報表、旬報表等其它相關材料的編寫上報。解決上級河湖長和上級部門督查督辦的問題,協調督導下級河湖長履行職責。
吳忠市利通區河湖長制辦公室(代章)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