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利通區高質量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指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通報
索引號 | 640302001/2020-00358 | 文號 | 生成日期 | 2020-1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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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類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利通區政府辦公室 | 責任部門 | 吳忠市利通區委員會辦公室 |
2020年8月17日至22日,由區委副書記趙彥林同志帶隊,區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聯合區紀委監委、發展和改革局、統計局對各有關部門落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情況進行了督查?,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高質量發展指標完成情況
(一)基本情況。根據自治區反饋,2018年我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程度為96.10%,其中經濟發展實現程度90.6%,人民生活類實現程度95.26%,三大攻堅實現程度97.77%,民主法治實現程度100%,文化建設實現程度96.9%,資源環境實現程度98.45%。全面小康監測的40個主要指標中,仍有6項實現程度不足80%,分別為:區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的森林覆蓋率;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共同負責的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占消費支出比重;區科學技術局牽頭負責的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牽頭負責的城鄉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達標率;區民政局負責的每千老年人口養老床位數;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的“十三五”以來農村貧困人口累計減少(現行標準)。2020年高質量發展監測的51個指標中,僅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等10項指標達到目標值,41項指標暫未達到目標值,年底前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壓力依然較重。
(二)工作落實情況。從督查情況看,絕大多數部門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高質量發展工作較為重視,都能對標牽頭任務,結合本部門職責,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認真抓好落實。如:區發展和改革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牽頭部門,針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社會保險參保率等指標任務,能夠主動對接自治區、吳忠市對口廳局,明確考核指標范圍,細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實。區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利通分局、水務局、城鄉環境衛生管理中心等牽頭部門,對標指標任務,進一步細化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有力確保各項指標圓滿完成,每萬人擁有律師數、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生活垃圾處理指數等指標完成情況較好。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責任壓得還不夠實。督查發現,部分單位不能夠主動認領指標任務,部門之間信息溝通不暢、聯系不緊密、互相推諉的現象仍然存在。如,區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負責同志對牽頭落實的“單位GDP能耗(2010年不變價)”,指標實現程度掌握不清,未針對性制定切實有效措施抓落實;區教育局、財政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負責同志對“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占消費支出比重”只統計測算了本部門任務完成情況,對指標總體完成情況掌握不清,部門之間責任還不夠明確。
(二)推進措施還不夠有力。有的單位制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高質量發展牽頭落實指標的措施不具體,推進力度還不夠大,牽頭負責的指標完成情況不理想。如:區科學技術局負責同志對“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指標未達標原因查擺不實,對我區當前輕重工業比重、R&D經費投入結構失衡、投入形式單一等主要原因分析不夠精準,在補齊短板上制定措施針對性不強、辦法不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考核指標中的“森林覆蓋率”指標我區難以完成,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同志對該指標與自治區、吳忠市對口廳局對接還不夠充分,對目標值能否進行調整掌握不清。
(三)指標理解還不到位。6月10日,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區統計局舉辦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業務知識培訓班,詳細解讀了40項指標的計算方法,分析了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但督查發現,部分單位負責同志對指標含義理解仍然比較模糊,對本單位承擔的目標任務及完成情況、存在的差距等方面仍然分析的不深不透。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負責同志對“城鄉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達標率”指標理解不到位。區教育局負責同志對牽頭的“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指標完成情況掌握的不夠清楚,對我區受教育人數等基礎數據摸排統計不準確,對有關數據與區統計局溝通不夠及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的“全員勞動生產率”指標,對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最新數據未主動與吳忠調查隊對接,指標測算結果還不準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及2020年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也已納入自治區、吳忠市效能目標管理考核內容,且占比分值較高。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做到親自安排、親自部署,指定專人負責,明確工作責任,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切實解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及高質量發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各部門要對完成困難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高質量發展監測指標目標值,進一步分析研究,梳理問題原因,針對性增補改進措施,及時補齊工作短板。特別是對牽頭指標理解不到位、完成情況掌握不清、測算方式還不準確的單位,要加強與發改、統計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加大培訓力度,確保本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準確掌握指標任務測算方式及完成情況,保證各項監測指標圓滿完成。
(三)進一步強化統籌協作。各部門要加強與自治區、吳忠市對口廳局的溝通聯系,確保其掌握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高質量發展有關數據與我區提供數據保持一致,能夠全面真實準確反映我區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針對客觀原因完成確有困難的指標任務,要積極與自治區、吳忠市對口廳局對接,及時上報完成情況,主動解釋不能完成的原因,并爭取對目標值進行調整,力爭在效能目標管理考核中取得優異成績。部分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及高質量發展監測指標為復合指標,需要多個部門互相配合,共同協作,制定工作措施,共同抓好落實。區發展和改革局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有關部門工作責任,整合工作力量,切實形成一體抓落實的良好局面。區統計局要積極做好有關數據的統計,及時將最新數據通報有關部門,確保全區各部門掌握數據的一致性,做到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及高質量發展監測指標不出現缺項、漏項和測算方式錯誤、數據不準確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