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吳忠市利通區委、利通區人民政府關于自治區黨委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群眾信訪舉報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2020第5期)
索引號 | 640302001/2020-00353 | 文號 | 生成日期 | 2020-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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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類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利通區政府辦公室 | 責任部門 | 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利通綜合協調組 |
自2020年9月24日12:00至9月26日18:00,利通區共接到自治區黨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群眾信訪舉報案件4批8件,現將第12批3件群眾信訪舉報案件辦理情況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wz-xfd-0041 | 反映吳忠市利通區金銀灘鎮靈白村一隊有一木炭加工廠,夜間生產污染嚴重,濃煙刺鼻 | 利通區 | 大氣 | 9月25日上午,聯合調查組現場查看,發現何某某違法建造的六孔土窯有兩孔正在燒制木炭,濃煙較大,并有部分燒制好的木炭半成品及枯枝堆放在現場。調查組詢問何某某得知,該木炭加工廠于2020年4月建成,7月投入使用,燒窯生產時間為每天晚上11時至次日凌晨3時,至今都未辦理營業執照和相關生產經營許可手續,屬于“散亂污”企業。
| 屬實 | 一是由利通區綜合執法局負責,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并聯合金銀灘鎮監督何某某于9月25日下午將六孔土窯進行了拆除。二是由金銀灘鎮負責,對現場留存的木炭半成品和剩余枯枝等廢棄材料,分類清運到指定的固體垃圾場填埋。三是由金銀灘鎮負責對何某某進行批評教育,幫助其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并簽訂承諾書此后不再非法進行木炭生產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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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z-xfd-0042 | 利通區御龍府4號樓一單元一樓(門房旁邊)有一餃子餡加工店味道刺鼻,噪音擾民 | 利通區 | 噪音 | 經聯合調查組現場發現,該店所在樓棟屬商住混合樓,一層為營業房,二層以上為住宅,該店位于該樓1單元,投訴人位于2單元。餃子餡加工店和面機作業時間為每日8:00-16:00,天然氣灶每周僅使用2-3次。和面機和天然氣節能灶工作時,產生一定噪音,但該店主已在和面機下加裝隔音板及軟膠墊。其反映的刺鼻氣味主要來源于該店制作的白蘿卜餃子餡味,調查組工作人員在室外未聞到刺鼻氣味,但加工作坊內有明顯氣味。
| 部分屬實 | 一是針對群眾反映的噪音問題,9月25日上午,市生態環境監測站技術人員,在投訴人家中對餃子餡加工店產生的噪音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該店敏感點晝間噪聲排放值為31dB,未超過晝間噪聲排放標準限值40dB。同時,為進一步降低和面機噪音對周圍居民群眾的影響,該店將和面機使用時間固定為每日9:00—12:00、15:00—18:00,避免在居民群眾休息期間加工作業。二是針對白蘿卜餃子餡產生的刺鼻氣味,利通區綜合執法局責令該店立即采取措施,在加工餃子餡期間保持門窗緊閉,減緩氣味擴散。同時,該商戶負責人作出書面承諾:為避免加工店對周圍群眾產生影響,自2020年9月24日起,每周只使用兩次節能灶,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將經營場所搬離御龍府小區。此承諾事項已由利通區金星鎮富平社區告知御龍府1號、4號樓所有住戶。 | / |
3 | wz-xfd-0045 | 利通區新生小區四號樓和五號樓下水管道和雨水管道未分離,氣味刺鼻,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 利通區 | 廢水 | 2020年6月,吳忠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政公司)與寧夏水投吳忠水務有限公司對早市巷、復興巷、糧食局家屬院小區巷道三處市政道路路面及供水、排水、供暖管網進行改造,目前改造工程已完工。在改造施工過程中,市政公司用800毫米和600毫米管道替換了原有供水、排水、供暖管道,并將新生小區四號樓、五號樓的排水直通聯通到早市巷排水主管網,排水管道、雨水管道、自來水檢查井均分離并未混同使用。由于供水管道主管鋪設路徑限制,在新生小區四號樓和五號樓門口東南方拐角設置了一處供水檢查井,此檢查井地勢低洼,造成雨水灌入,導致檢查井內存有一定量的積水,但并沒有居民所反映的刺鼻氣味。
| 不屬實 | 一是由勝利鎮負責,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將早市巷新生小區五號樓大門前的供水檢查井內的積水進行了抽離,抽水時未聞到刺鼻氣味。積水抽離后市政公司工作人員對供水檢查井內管道和法蘭進行了檢查,也未發現滴水、漏水的情況。二是由市政公司對該處供水檢查井井口抬升2-3厘米,徹底解決該處供水檢查井地勢低洼的現狀,避免雨水倒灌。勝利鎮及市政公司已就此次反映問題處理情況向投訴人進行了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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