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吳忠市利通區委、利通區人民政府關于自治區黨委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群眾信訪舉報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2020第4期)
索引號 | 640302001/2020-00344 | 文號 | 生成日期 | 2020-09-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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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類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利通區政府辦公室 | 責任部門 |
自2020年9月24日12:00至9月26日18:00,利通區共接到自治區黨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群眾信訪舉報案件4批8件,現將第10批1件、第11批1件群眾信訪舉報案件辦理情況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wz-xfd-0037 | 利通區古城鎮新華橋村村部向西20米處工地施工噪音大,揚塵污染嚴重,影響居民生活 | 利通區 | 噪音、粉塵 | 為方便施工,古城鎮將新華橋村村部西側空地借用給寧夏亞興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為臨時攪拌站。攪拌站東側緊鄰古城鎮新華橋村村部,南側為古城鎮全民健身中心(籃球館),西側為設施農用地,北側有3戶居民。因臨時攪拌站與通往主干道路之間有一段約20米的道路未硬化,在運輸施工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過程中產生揚塵。經現場調查核實,該攪拌站攪拌機作業時間為08:00—12:00、13:30—18:30,雖然混凝土(灰漿)攪拌和運輸過程中會產生一定噪音,但是經與周圍3戶群眾溝通了解,該區域噪音主要來源于村部南側銀新路過往的大型車輛,并非由臨時攪拌站及運輸該項目建筑材料的車輛造成。
| 基本屬實 | 一是由古城鎮負責,對該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工程監理進行約談,要求其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標準進行施工,在臨時攪拌站及通道內鋪設草簾,配備灑水車,指定專人每隔2小時對臨時攪拌站及道路進行灑水降塵,同時,將大型運輸車輛更換為小型車輛,有效減輕施工周邊揚塵和噪音對群眾產生的影響。二是由古城鎮負責,在新華橋村村部召開污水管網改造協調會,邀請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監理,就采取的降塵、減噪措施向周邊群眾進行了說明,現場解答了群眾疑問,得到了群眾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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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z-xfd-0039 | 反映吳忠市利通區裕西小區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嚴重毀壞周邊古樹和草地 | 利通區 | 生態破壞 | 一是裕西小區原有綠化樹種情況。裕西小區始建于1990年。1998年至2000年,利通區在該小區主干通道兩側栽植國槐、刺槐、龍爪槐、檜柏等綠化樹種,樹木樹齡最高不超過30年。經調閱利通區林業和草原局(原利通區林業局)2018年登記掛牌的古樹名錄,利通區現有古樹26株,裕西小區內所有樹木均不在該名錄內。二是裕西小區老舊小區改造工程中涉及綠化作業情況。裕西小區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施工過程中,因施工需要,經利通區林業和草原局批復同意,對13株胸徑10-30厘米國槐進行采伐,對6株胸徑6-8厘米檜柏、2株胸徑5厘米龍爪槐進行移植,上述樹木的采伐、移植相關手續齊全。因此,關于反映“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嚴重毀壞周邊古樹”的問題不屬實。此外,針對群眾舉報反映“小區改造工程,嚴重毀壞草地”的問題,通過現場勘查,實為公共綠地,共有綠化面積960平方米,主要栽植丁香、連翹、月季、刺玫、海棠及榆葉梅等花灌木。改造過程中需新建化糞池、配電室及非機動車位,共對3處62.4平方米的綠地進行了硬化,因施工需要臨時開挖損壞的綠地共2處25.3平方米,該2處綠地將在施工結束后全部恢復并補植苗木。
| 部分屬實 | 一是由利通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牽頭,金星鎮配合,督促施工單位進一步強化林木保護意識,簽訂老舊小區施工林木保護承諾書,嚴格按照老舊小區改造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堅決杜絕未經審批損壞樹木及綠化帶。二是由利通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加快施工進度,及時恢復開挖路面及相關綠化植被。三是由金星鎮負責,進一步做好群眾工作,積極協調解決項目施工給群眾造成的各種不便,爭取贏得群眾更大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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