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督查情況的通報
索引號 | 640302001/2019-00444 | 文號 | 生成日期 | 2019-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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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類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利通區政府辦公室 | 責任部門 |
根據自治區、吳忠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調研報告》主要領導批示精神,依據《利通區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吳利黨辦發〔2019〕85號)確定的具體目標任務,區政府督查室牽頭,發展和改革局、審批服務管理局配合,按照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10月底必須完成任務事項時限,對30個相關單位、企業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總體方案》“1+16行動計劃”和《吳忠市優化營商環境措施》“25項”情況進行了督查,并將《利通區政務服務事項》、《利通區“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面對面”送達各部門核實?,F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工作情況
本次督查共涉及28個責任部門和2家企業,部門督查覆蓋率87.5%,企業督查覆蓋率20%。從督查情況看,吳忠市的25項措施已推進落實21項,自治區的“1+16行動計劃”中涉及我區職能落實的12個行動計劃全部推進,整體表現為:“重視程度參差不齊,責任事項基本落實,檔案資料不完整”。從具體部門責任分工方面看,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1+12”政策任務清單的8個牽頭單位中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分局、利通區稅務局、吳忠供電公司工作相對積極,區人民法院、城鄉住房建設和交通局相對滯后;落實吳忠市優化營商環境“25項”措施任務清單的13個責任單位中區委宣傳部、司法局落實工作較為扎實,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落實工作不到位;36個配合單位中利通區公安分局、水務局、退役軍人事務局、氣象局、煙草專賣局、人民銀行吳忠中心支行工作進度緩慢??傮w上,我區優化營商環境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對照全年任務時限仍有部分工作進展滯后需要整改。
(一)積極組織,及時推進。區發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局、利通區公安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分局、稅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10個部門已入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區人民法院、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稅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科學技術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衛生健康局、審批服務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利通分局、吳忠供電公司17部門(單位)制定了分工方案,細化了具體措施。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協調對接電力、用水用氣供暖相關單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了服務企業監督電話0953-2666510。區發展和改革局執行了“容缺后補”項目審批機制,修訂了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社會投資項目備案流程,協調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和市發改委將我區工程建設項目納入市直部門并聯審批系統統一審批。區審批服務管理局全面梳理了《利通區政務服務事項》《利通區“互聯網+監管”事項》583項政務服務事項推送到了寧夏政務網上辦事大廳,錄入監管事項294條。全力推進“12345”服務熱線建設;協調優化行政審批工作流程,力爭將項目審批辦理時限壓縮50%以上。稅務局制定了《利通區稅務納稅服務行動計劃》形成了“7+20”任務清單,明確了工作目標、主要措施、責任單位、完成時限。教育局明確了責任領導和業務科室,工作任務逐項細化落實,設立了招生服務電話0953-2662366和監督電話0953-2665388,檔案資料齊全。
(二)加快落實,便民利企。電力、用水用氣供暖相關單位已入駐市政務服務中心;企業開辦時限原則3個工作日內,手續齊全則當日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采取“免填單、口頭申報、當場領照”方式。企業退出采取“建議注銷”程序,個體工商戶退出采取“工商強制注銷”程序。電力報裝入駐市政務服務中心,10千伏及以上客戶辦理環節壓減至4個工作日以內、平均接電時間壓縮至60個工作日以內;低壓小微企業客戶辦電環節壓縮至2個工作日、平均接電時間壓縮至15個工作日、客戶辦電“零投資”。政務辦稅大廳窗口辦理業務時間壓縮至每件次平均0.25小時以內,比《自治區優化納稅服務行動計劃》規定的0.3小時,提速了17%;一般納稅網絡申報率達到98%,涉稅業務100%“一網通辦”;減化辦稅資料報送,清理行政許可118項,取消調整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71項,取消60項稅務證明事項;解決辦稅(繳費)痛點堵點,在辦稅大廳新增9臺自助辦稅終端設備,新建了“24小時智慧自助辦稅服務廳”。發展和改革局(金融工作局)抓好降低企業獲得信貸難度和成本工作,組織召開政銀企對接會2次,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291.1億元,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實現1日辦結。教育局為進城務工隨遷子女863人安排公辦學校就讀。利通區圖書館、分文化館每周免費開放不少于42小時。建立了“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受理、辦理機制,實行7×24小時工作制、督辦落實制,在政務服務、社會事務、民生領域等方面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全方位服務,基本實現群眾訴求“一號通”,政務服務“零距離”。
(三)優化環境,依法保障。區人民法院為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新收各類審判、執行案件11032件,審、執結7002件,其中新收民商案件7229件,審結4786件;拍賣標的物53件,成交30件,成效額2524萬元,破解了執行難問題。司法局針對履行行政管理和提供政務服務時向企業和群眾索要的61項證明進行了3次集中清理,保留證明事項15項、取消證明事項46項;及時更新了行政執法事項清單,調整完成20個部門10類1073項行政職權;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779件,調解成效率達到97.1%,結案金額2788萬元。發展和改革局全力抓好誠信體系建設,在信息吳忠門戶網站發布信息3841條,在“中國·寧夏”政府門戶網站錄入雙公示信息127條。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市場主體事中事后監管,開展“雙隨機”檢查20次,抽查市場主體1154戶;跨部門聯合執法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5829戶,下發整改通知書237份,立案5起。開展打擊傳銷、中介服務組織、無照經營、侵犯知識產權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專項行動,查處“云聯惠”聯盟商家8家,鏟除涉嫌傳銷窩點1處,檢查“保健”類店鋪270家;檢查二手車經營戶199戶,鏟除含有“金融”等字樣60余處;引導辦照78戶,下發責任整改通知書46份,立案2起;檢查小旅館等102戶,下發違章警示通知書36戶。受理消費投訴、舉報1852件;辦理知識產權案件11起,案值2.6萬元,收繳罰沒款16.8萬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抓營商環境緊迫感不強。除稅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外,其他部門(單位)對中央、自治區、吳忠市和區委、區政府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優化營商環境氛圍營造不濃,宣傳報道沒有開展。水務局、退伍軍人事務局、應急管理局、利通區公安分局、氣象局、煙草專賣局對優化營商環境的緊迫性和重要性認識還不到位,存在對《利通區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吳利黨辦發〔2019〕85號)文件不知道、或有主要領導批示但無具體人員抓落實、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和時限不清楚、無檔案等問題。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農業農村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仍習慣于用常規方法抓落實,按部就班開展工作。發展和改革局、審批服務管理局抓優化營商環境的協調和聯系會議制度尚未健全,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問題缺少有力的措施和辦法。
(二)改革協同性不夠。強化合同執行行動計劃中,區人民法院、司法局、發展和改革局(金融工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區分局、民政局、利通區公安分局之間配合聯動不到位,沒有建立判決信息通報、情況反饋和配合機制,推動法院、金融、市場監管、人社、民政等部門及中介機構信息互聯互通等工作沒有形成綜合協同趨勢,信息孤島仍然存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司法局已在本單位建立了服務窗口,沒有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統一戰線工作部(民族宗教事務局)、教育局、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財政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應急管理局、編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以“服務事項少或窗口服務時段較為固定”為由,也沒有入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已進駐的10個單位除利通區公安分局、稅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城鄉住房建設和交通局外,其他6個單位對窗口工作人員授權不充分,存在“人進事不進”、“體外循環”等問題,影響了服務質量和效率。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負責開展的投資項目“標準地”試點工作和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的開展區域性評估評審試點工作受條件的限制,目前沒有開展。包容普惠、強化市場監管等12個行動計劃牽頭單位作用沒有發揮到位,部門之間聯系推進機制沒有建立,責任單位、配合單位各自為政,工作目標和工作措施沒有形成系統性、體系性落實合力。
??(三)一些瓶頸問題尚未突破。一是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問題。企業反映比較多的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辦理建設用地手續時間長。企業取得建設用地要經過吳忠市調規并組件報批、自然資源廳審查、自治區政府批準,再由吳忠市組織招拍掛,涉及自治區、吳忠市、利通區等多個部門、多個環節。另一方面是項目施工圖審查時間長,施工圖審查一審合格率較低,反復“查圖改圖”,耗時較長。二是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信貸市場供需矛盾大,銀行普遍反映好項目、好企業偏少,企業普遍反映融資難、融資貴。金融機構由于缺乏企業信用相關數據,風險識別能力不強,“貸大、貸短、貸抵押”傾向較嚴重。一些成長型企業,因缺少有效擔保和抵押,且金融機構難以掌握其信用信息,獲得貸款難度大;一些中小微企業現代企業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不夠規范,申請融資貸款難以通過金融機構審核。三是信息化監管和服務問題,部分業務系統沒有實現互聯互通,已聯通的系統也存在“互通不聯辦,共享不共用”問題。四是企業“用工難”問題。大力解決企業“用工難”措施中,吳忠市給予的“對組織農村勞動力到企業初次就業1年以上,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人力資源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給予200元/人就業創業補貼”的政策,由于無單位達到要求,兌現補貼為“0”。
(四)“放管服”改革有待深化。一是在簡政放權方面,我區已全面清理了煩擾群眾和企業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和重復證明,但尚未對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予以公布,統一規范的區鄉(鎮)村三級證明清單目錄尚未全部形成。二是在監管方面,市場監督管理分局有106名工作人員,除去機關工作人員外,實際一線工作60多名,監管對象38283戶,存在執法力量不足、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建立困難等問題,跨部門聯合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放活”與“管好”有待同步加強。三是在優化服務方面,集中服務有待加強。截至10月底,區稅務局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減免稅費9.46億元,同比增加20.49%,業務總量突破了30萬件,但窗口軟硬件設施優化建設與市政務服務中心溝通非常困難,出現了納稅戶“排、擠”等現象;在落實“減稅降費”政策中,也存在人民銀行沒有進入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導致退稅工作不能平行運行,納稅戶意見非常大。四是集約和線上服務有待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由于缺少土地、規劃、建設等審批職能,無法實現“一窗受理、并行辦理”,雖然協調加入了市發改委系統登錄,但企業辦事仍然要“多窗口跑”。政務服務事項“不見面”理率不高,“數據多跑腿”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目前還未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手機APP辦理。
(五)服務企業和群眾的實際效果需提高。推行告知承諾制度、實施減證便民措施、擴大涉企信貸增量等制度、措施未落實到位,影響了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由于向企業宣傳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1+12行動計劃”和吳忠市優化營商環境措施“25項”力度不夠,企業知曉度不高,對企業能享受的優惠政策不清楚,改革紅利的獲得感不強。在簡化企業獲得電、水、氣、供暖手續等方面,雖然制定了一些措施,但還存在相關公用服務企業未全部進駐政務大廳、人進業務未進等問題,造成制定的措施部分未落地或落實不到位。
??三、工作措施
????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是今年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吳忠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確定的重要改革任務。這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要結合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聚焦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一項一項解決,一個一個攻關,確保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
??(一)壓緊壓實改革主體責任。要切實壓實任務牽頭單位主體責任,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研究部署具體行動計劃,定期聽取本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匯報,有計劃抓好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分管領導要帶頭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協調解決改革中存在的難點焦點堵點問題,推動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改革有實質性突破。各級領導干部要加強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和實踐學習,及時學習借鑒優化營商環境先進理念、領先標準和最佳實踐,增強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要發揮好督查考核指揮棒作用,將各部門抓優化環境的日常工作情況作為年終考核重要依據。
??(二)堅持整體聯動協調推進。各部門要不折不扣落實好區委和區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嚴格對照落實自治區“1+12行動計劃”和吳忠市優化營商環境25條措施文件逐條逐項列出路線圖、倒排工期,卡住節點,一抓到底。各行動計劃牽頭單位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對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區分管領導匯報,爭取高位推動問題解決,確保改革有實質性突破。各部門要摒棄部門利益觀念,著眼改革大局,立足實際情況,敢于擔當、勇于作為,步調一致、形成合力。電力、用水用氣供暖相關公用企業也是改革主體部門,要找準定位,強化服務意識,規范運營行為,從方便市場主體和群眾出發,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落實組、考評監測組、督查問效組要加強協作,加大調研和督查力度,對推諉責任、不落實工作、找各種理由搪塞等不作為、慢作為行為要及時通報批評、督促整改。
????(三)在主動服務上下功夫。要以企業和群眾需求為導向,嚴格落實政務服務網公布的辦事流程,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來回跑、環節多、材料多、政府服務效率低等問題。要進一步加強與吳忠市審批服務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溝通協調,加快推進我區一體化數據資源、網上監管等8大體系建設,全面打通政務信息系統,實現各系統數據互通、業務聯動、數據共享,加快建成手機政務APP。要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制度建設,規范服務標準,加大對一線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切實讓辦事人員成為“政策通”。
????(四)解決好企業和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各部門向企業和群眾承諾的事情要說到做到,對特殊情況一時兌現不了的要一對一進行解釋說明。在研究制定各種扶持企業發展政策時,要堅持各類所有制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做到政策普遍適用,堅決清除各種“玻璃門”“旋轉門”“彈簧門”,努力為民營企業降門檻、減手續、添動力。區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利通區分局、區稅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區人民法院、發展和改革局(金融工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要聚焦熱點和難點問題,著力解決好信用監管難、建設項目開工建設手續流程繁、水氣暖報裝不規范、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企業用工難和留人難、退稅不及時等問題。